C2—1扬子二小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
扬子二小足球工作领导小组
为了保证学校足球特色长期稳定发展,使我校的青少年足球运动能健康、有序的发展,给热爱足球的青少年学习、训练的课堂和机会,学校成立足球工作领导小组。
一、学校足球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盛伟(校长)
副组长:王荣
组员:徐天(校足办主任)、沈巧云(政教主任)、吴有平(总务主任)、王家华(工会主席)、钟小潼(档案管理)、张震宇(教练)、金从政(教练)、李春(教练)、鲍思妤(教练)、芮菱(会计)。
足球工作牵头人:徐天
二、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
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足球工作的领导、规划与管理,我校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。
第二条 领导小组是我校校园足球工作协调、议事和决策机构。领导小组成员为职务兼职。
第三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:
一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;
二、审议我校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;
三、研究决定我校校园足球的政策和发展事项;
四、部署我校校园足球年度工作计划;
五、负责我校青少年校园足球的规划和指导,检查督促各年级校园足球开展情况;
六、审议我校校园足球经费预算和决算。
第四条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年度全体会议,遇重大决策事项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。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,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,必要时领导小组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。
第五条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、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,并印发各年级、各处室。
第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:
一、提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目标、任务和实施方案的建议;
二、组织协调各年级共同促进我校校园足球工作;
三、组织开展我校校园足球的全面推广工作;
四、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;
五、组织我校校园足球的赛事;
六、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;
七、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第八条 本规则自制定之日起施行。
扬子二小
2020年2月